|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4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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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2026年7月2日拍卖公告(闽运连江房产)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10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7-02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
拍卖公告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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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产权状况 |
实物现状 |
资产明细清单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金收缴办法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履约保证金及缴交方式 |
优先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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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江汽车站前广场售货亭5#店(10.5㎡) |
闽(2023)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479号;闽(2023)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479号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一年 |
月缴 |
招租底价:3000元/月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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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江县浦口镇浦口车站1号店(18㎡) |
闽国用(2013)00048号,连房权证L字第20114650号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一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750元/月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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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江县丹阳镇原丹阳车站1号店(33㎡) |
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三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1000元/月,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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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江县丹阳镇原丹阳车站2号店(33㎡) |
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三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1000元/月,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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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连江县丹阳镇原丹阳车站3号店(22㎡) |
无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三三年 |
季季缴 |
招租底价:700元/月,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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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连江县丹阳镇原丹阳车站4号店(33㎡) |
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三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850元/月,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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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连江县琯头镇原琯头车站1号店(65㎡) |
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一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1900元/月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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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连江县琯头镇原琯头车站2号店(58㎡) |
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一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1800元/月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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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连江县琯头镇原琯头车站3号店(45㎡) |
无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一年 |
季缴 |
招租底价:1350元/月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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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103号1-3#旧车站办公楼仓库 |
连凤单国用(2012)第1fd00815号; 连房权证L字第20114655号 |
在租 |
移交物品详见附件清单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一年 |
月缴 |
招租底价:3800元/月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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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方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或个人。
3.承租条件:承租人搭建门店招牌,需上报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环保管理: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遵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5.竞价方式:现场增价拍卖
二、风险揭示: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以《竞买规则》中合同及协议文本为准,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
3.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4.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若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出租方有权推迟或终止签约,直至争议解决。
5.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7、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1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6年7月1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 名: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7341 6101 8260 0009 665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四、拍卖会时间:
2026年7月2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239号8层拍卖厅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咨询电话:0591-87871130 18750190547
六、监督电话:0591-83635357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5层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