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6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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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莆田嘉达鞋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招租 |
挂牌价 | 12.8万元 |
保证金 | 3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6-12-1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6-12-3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房产证证载面积(㎡) |
第一年月租金(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莆田嘉达鞋业有限公司的厂房 |
约15990 |
7850 |
12.8 |
30 |
本租赁标的为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莆田嘉达鞋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占地21亩,建筑物面积约15990㎡。租赁标的先处于空置状态,有部分库存材料和部分设备留存,厂区大部分场地已空出。以上租赁物以实物为准。
二、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 租赁期限: 5年(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2. 租赁用途:厂房;
3. 租金支付方式:每个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
4. 装修免租期:无免租期;
5. 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
6. 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能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证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莆田嘉达鞋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里的相关约定;
2、标的物及有关的供水、供电、排污等按现状交付。新增或修缮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所涉及的费用也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租赁房屋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房屋作为生产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费用;
4、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外观,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个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5、本租赁物不提供外部广告位及单位招牌悬挂位置;
6、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五、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权属清晰,为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下属福建莆田嘉达鞋业有限公司所有,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部分房产无产权证,其中一幢宿舍楼(约2300㎡)与部分简易厂房存在法律纠纷,如发生承租人进场后暂时无法使用,出租方将尽快处理未尽法律纠纷。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31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