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2346 |
---|---|
名称 | 福州温泉支路64号金龙新村1#楼12套房产整体出租 |
挂牌价 | 44万元 |
保证金 | 2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9-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0-2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90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支路64号金龙新村1#楼305、405、505、605、705、805、206、306、406、506、606、706共计12套房产,整体出租,12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001.2平方米。
1.2.挂牌价:每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44万元。
1.3.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限从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1.4.租赁用途:居住。
1.5.履约保证金(押金):
1.5.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10日内无息退还。
1.5.2.承租方须在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
1.6租金支付方式:每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年租金除以12等于月租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支付,必须先交租金后使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卫生等费用。
1.7.有关税费规定: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2.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2.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3.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3.4.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22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金龙新村房产租赁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企业等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
六、公告期限: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22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