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7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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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福建日报印务中心1号楼第三层招租 |
挂牌价 | 3.4583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4-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5-0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小姐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福建日报印务中心1号楼第三层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4583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金榕北路52号,楼层总数:三层,所在楼层:第三层,面积约1047.96平方米。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办公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用电,用户单价结合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7年8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