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4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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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保税物流园区一期3#仓库招租 |
挂牌价 | 15.534336万元 |
保证金 | 6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7-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8-0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首年月租金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保税物流园区一期3#仓库 |
9708.96 |
155343.36 |
6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片区井边路的澳前保税物流园区一期3#仓库,总建筑面积9708.96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产权证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仍按上述出租面积计租,租金与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为裸仓,即仓库主体建设竣工,未进行任何装修装饰,未配备任何生产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未办理任何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许可、批准文件、证照及资质。
租赁标的暂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仓库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仓库租赁合同》。
实际状况以看样时现状为准。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仅限用于仓储物流(承租方所承租区域不得作为跨境电商直购监管中心和跨境电商保税监管中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55343.36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及标的移交:租赁期限3年,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开始计算。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出租方以书面通知约定交仓时间进行正式交仓,并且由承租方签署交接验收单;若承租方未按时或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拒绝交仓,出租方有权按约定交仓时间作为仓库交接单日。
7、租金优惠政策:承租方租赁满三年后,同意给予返还承租方首年三个月租金的优惠政策,但免租期内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即三个月为一期,每个租赁年度内租金分四期)。首期租金在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承租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五日内缴清下个周期租金。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月租金金额,成为承租方的竞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组织方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本项目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于《仓库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不计利息,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由组织方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仓库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其承租资格将被取消,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组织方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应当自行负责标的物的管理,承担海关、消防、环保、安全、卫生等全部责任,自行办理所需经营范围内的各种许可、批准文件及证照(含保税仓库资质申请)等相关手续。
2、承租方承租期间,租赁标的区域产生的电费、水费、水电公摊费用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缴交方式详见租赁合同。
3、物业管理费(含税)收取标准为1.5元/平米/月,面积按照租赁合同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平潭交投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市场物业管理费用、管理成本等情况调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调整后,平潭交投或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自行承担经营风险,自行负责承租区域的管理,且涉及海关、消防、环保、安全、卫生等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承租方生产作业以及车辆、货物、人员进出租赁物应遵守国家、地方的海关、国检、消防、安全、工商、环保等规定和平潭交投相关管理制度;承租方承诺仓库不存放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变质及有毒等危险品的货物和集装箱。
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对在承租建筑物内的设施设备与承租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人员财产险、公众责任险、意外险等(承租方需向第三方有资质的的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承租方货物被盗、火灾、自然灾害、承租方生产作业设施设备安全性等)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包括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租方合作的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平潭交投不予负责。同时,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管理责任。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仓库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6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仓库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