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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4783
名称 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福汽大楼部分写字楼房产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8-06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8-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福汽大楼主楼第4、5、9、10和11层,分别出租。福汽大楼所在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临近地铁2号线厚庭站。租赁标的每层建筑面积为 1215.7 平方米,其中4、5层为毛坯房、9至11层为精装房,以上租赁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具体的品质和状况以实物为准。

1.2.挂牌价

1.2.1.标的一:福汽大楼第4层整层第一年租金挂牌价(出租底价)为人民币437652元。

1.2.2.标的二:福汽大楼第5层整层第一年租金挂牌价(出租底价)为人民币583536元。

1.2.3.标的三:福汽大楼第9层整层第一年租金挂牌价(出租底价)为人民币729420元。

1.2.4.标的四:福汽大楼第10层整层第一年租金挂牌价(出租底价)为人民币729420元。

1.2.5.标的五:福汽大楼第11层整层第一年租金挂牌价(出租底价)为人民币729420元。

1.3.出租用途:办公。

1.4.租赁期限:5年,租期内,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毛坯房(第4、5层)免租金装修期3个月,精装房(第9至11层)免租金期1个月。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若逾期交还,则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租金3倍的违约金。

1.5.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以每年2%的方式逐年递增。

1.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缴纳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首期租金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

1.7.履约保证金:第一年两个月的租金。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福汽大楼主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的方式,承租方按月缴纳租金。若存在连续三期逾期缴纳租金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3.3.承租方可在招租服务要求和合同规定范围内使用招租范围内的房屋。

3.4.承租方负责招租范围内消防、公共环境卫生、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维持公共秩序,并确保运营安全卫生。

3.5.承租方不得转让出租房、不得从事污染环境,制造噪音等经营活动。不得经营销售易燃易爆物品。

3.6.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并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和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3.7.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房内已形成附合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

3.8.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签署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为3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0128-1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416134989@qq.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26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