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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1012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旧米仓天怡花园7B座1层08店面和101单元房产整体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5-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6-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旧米仓天怡花园7B座1层08店面和101单元房产,整体出租。租赁标的有产权证,建筑面积154.02平方米,其中08店面76.51平方米,101单元77.51平方米。

2、挂牌价:10507元(含税),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3、租赁用途:商业(不含经营危化品、民爆物品等)、办公,承租方应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4、租赁期限:5年,从交房当日起算,具体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金期。

5、租金及其递增方式:

(1)第一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以该项目公开竞价招租活动确定的成交价。

(2)从第二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年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6、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支付。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租金应于每月开始前10日内支付。承租方应当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支付的租金汇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7、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押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8、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9、其它费用:与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卫生保洁费,以及电梯、消防(器材)设施、环保(器材)设施等的配置、使用及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优先权情况:租赁标的在租,原合同到期时间2025年6月22日,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11、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公示日期以产权交易机构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2、特别提示

(1)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产权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2)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2、与出租方无未办结经济及法律纠纷;

3、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房屋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和外墙立面,如有安装吊顶,应留有屋顶管线检修口,原有水、电、通讯(信)、消防等入户开关(接口)位置不能封闭;承租方在室外位置安装招牌(广告牌)、空调机、排气管(扇)等须符合属地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接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做到规范、整洁,承租方还应确保室外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私自对该房屋进行上述方面的装修,承租方应承担修复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装修和变更设施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方的固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如有)供电供水及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电梯、空调机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恶意损坏。

4、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标的周边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地铁工程钻探及水、电、燃气、通讯(信)等管线的建设与更新改造等工程施工,市政供水供电管网停水停电、重要活动道路戒严等突发事件;以及承租方财产被盗、被抢等非出租方责任造成的承租方经济损失和经营遭受影响,出租方不负有经济赔偿、调低租金或其他补偿责任或义务。

5、出租方不保证房屋的现有装饰装修及设施状况的完整性,以租赁房屋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6、房屋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7、承租方须接受的其他承租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过程行权)。

五、竞租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7时

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52535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3)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产权交易机构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公告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6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