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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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省直屏西住宅区综合楼4-6层房产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2-12-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01-1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省直屏西住宅区综合楼4-6层房产整体招租,租赁期限5年。月租金挂牌价28300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屏西路98号省直屏西住宅区,该租赁标的为整体出租。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1415平方米(含楼梯、走廊等公摊),实际使用面积约795平方米,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使用。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需对租赁标的按照办公要求进行装修改造,在装修施工前,其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的结构。装修依法需要报建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规定的报建手续,装修所需经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行为或省直屏西住宅区拆迁改造需拆除该房屋,承租方需无条件将房屋腾空退出。
6、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交清,第一次租金为租赁标的移交之日交清。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交易规则及其他承租条件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七、公告期限: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3年3月30日期间征集到竞租人止或另行公告)。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