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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78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1、-2层、路面一层停车场招租
挂牌价 10万元
保证金 3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5-05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5-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9162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1、-2层、路面一层停车场招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0万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内,建筑面积:约12780平方米,共有约274个标准停车位,其中地面约有192个车位,地下约有82个车位。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停车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只能做为停车场管理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福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停车场管理经营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
2、具备物业管理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截止日,承租方需具有与租赁标的类似的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且不少于3家,且该3家服务单位须出具满意证明材料;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5、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承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条件
1、出租方公务车辆及抢救车等特殊车辆不予收费,其它外来车辆须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现有物价局核定医院停车费标准为:每日7:00-19:00,按照5元/车收取停车费,19:00-次日7:00,按照8元/车收取停车费;
2、承租方需在停车场各出入口设置具有车牌识别功能的智能车闸;
3、 承租方应配足够人员引导车辆按停车位停车,做好院内交通引导,保证车辆畅通;
4、 承租方需配备专人负责院内非机动车停车点管理,并在医院职工非机动车停放点入口、出口处安装感应车闸,所有非机动车刷卡进出;
5、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的一切安全事件由承租方负责;
6、 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与停车场经营相关的一切手续,自行完税,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7、承租方对停车场只有经营管理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停车场;
8、 停车场内新增的设施(如车闸、引导标识牌、隔离路锥等)由承租方提供并自行保管维护并按照出租方要求设定摆放;
9、 停车场现有装修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否则将扣除赁履约保证金;
10、 停车场卫生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定时巡查,确保停车场内干净整洁;
11、 停车场照明设施由院方提供,电费、水费由承租方承担;
12、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院区建设,需占用部分停车位,承租方需服从并配合,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3日内,将出租方需要使用的位置清空,出租方按照工程占用车位数的实际出租价格等比例调整租赁费;
13、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好停车场的秩序,规范工作人员言行,减少冲突,若出现纠纷(如停放车辆丢失、刮擦、焚烧等),由承租方承担赔偿等民事及法律责任,如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承租方应按实赔偿;
14、承租方若计划在停车场内投放广告,需提前与出租方沟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广告产品、内容及投放时间,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后安排投放。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12: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