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6124 |
---|---|
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元帅庙小区16#-17#连接体一层其中北起元帅路75#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2-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3-0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 (万元/月)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1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元帅庙小区16#-17#连接体一层其中北起元帅路75#店面 |
30 |
0.45 |
2 |
1、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元帅庙小区16#-17#连接体一层,系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16#-17#连接体一层9#店面分割而出的部分约30㎡店面,现门牌号标识为元帅路75#,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以上租赁标的以实物为准,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商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2、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3个月;
4、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的首年月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支付;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支付首月租金,后续每个租赁周期的前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支付与店面有关的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收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店面相关的规费;若由出租方代垫的,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3、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直接通知解除合同。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造成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承租方停业或无法经营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并且,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缴纳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讯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5、租赁期内店面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店面,不得擅自改变店面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店面,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6、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7、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