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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2578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51号一层店面招租
挂牌价 1.32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10-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9-10-3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51号一层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3200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51号,面积约110平方米,产权证未办理。租赁标的现为闲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农副产品、茶叶和文化产业展示。

四、承租方及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合法存续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农业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及竞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3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9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