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4491
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2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7-06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7-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2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半年缴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年租金按每年10个月计算(每月租金为年租金÷10),不足20000按20000计算,超过100000按100000计算]。

序号

标  的

面积(㎡)

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原聚星园餐厅一层102A#

约144.03

59625

3

2

原聚星园餐厅一层106#、107#

约237.61

98370

4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普通装修。以上标的无房产证,无独立的土地证。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仅限于服务师生的生活文化,休闲类项目,如通讯、自助银行、眼镜店、服饰用品、奶茶、咖啡西点。不得经营中餐、教育培训以及使用明火、污染环境或与校园主流文化不相符的项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校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负担店面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需报学校批准,其中外立面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设计要求,未经学校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包括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

9、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

11、《后期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及《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违约处罚条例》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如有修改或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则以新的相关制度为准。

12、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安全系数”必须低于配电房输出的电容量。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 2020年7月6日— 2020年7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