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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4561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鹤林新城18号楼10个单元整体招租
挂牌价 25万元
保证金 6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0-12
挂牌结束日期 2023-10-3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标的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53号鹤林新城18号楼,共10个单元,建筑面积合计约792.98㎡(详见下表),现为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23年12月14日。租赁标的共10个单元,均为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

鹤林新城18#305单元

79.25

鹤林新城18#405单元

79.25

鹤林新城18#408单元

79.37

鹤林新城18#505单元

79.25

鹤林新城18#508单元

79.37

鹤林新城18#605单元

79.25

鹤林新城18#608单元

79.37

鹤林新城18#705单元

79.25

鹤林新城18#708单元

79.37

鹤林新城18#905单元

79.25

2、挂牌价:首年年租金25万元。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整体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押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仅供住宅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经营性商业用途,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2个月;

4、押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当日缴交;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期租金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5日内交付;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两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即第三年及第五年分别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 承租方为法人的(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其法定代表人对本《房屋租赁合同书》项下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全部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转租房屋仅作为第三方居住使用,并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保证本合同已约定条款内容对转租第三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3. 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消防、环保、安全、保安工作,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过错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4. 承租方自行缴交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费、物业费及公共分摊等相关费用。

5. 其他必须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五、特别提示:

1、租赁标的以现状交付,竞租人在竞租前应现场查看,并对租赁标的土地性质、房屋用途、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等情况都已充分了解均没有任何异议,即便重新丈量面积有出入,租金不作调整。

2、承租方竞得上述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书》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书》、拒绝支付《房屋租赁合同书》押金、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3、竞租人递交本项目竞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六、优先权情况:原承租户报名参与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九、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下午17:00。

十、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