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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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通湖路43号通湖新村二期4#楼1层01店面、5#楼1层07店面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1.375万元 |
保证金 | 9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1-1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2-0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通湖路43号通湖新村二期4#楼1层01店面、5#楼1层07店面整体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3750元,第三年月租金在第一、二年月租金基础上增加5%,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通湖路43号,楼层总数:一层,所在楼层:一层,简单装修,建筑面积60.49平方米。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品、仓储经营、不得作为居住场所等及其它非法用途。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同时须满足并能提交以下材料:
(1)a、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需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所须提供财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2020年1月到6月份的纳税或税收申报凭据;提供2020年1月至6月的社保、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的审计报告;b、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需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表或该半年的半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2020年1月至6月份的纳税或税收申报凭据;提供2020年以来每月的社保、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提供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提供企业“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4)本公告期限内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3万元)。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
五、竞租人及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期满承租方须自行搬离。逾期十日不搬离视为放弃所租房内的全部物品,出租方可自行接管并不负责租房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且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为:迟交一天承担人民币500元违约责任。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
3、承租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转租店面给第三人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备转租合同,承租第三人须同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同意转租,转租不允许收取转让费。
5、竞租人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应及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租赁合同,违者需要承担租金损失责任,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
6、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7、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8、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9、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费自行缴纳,电费按每月实际抄表数进行缴纳。
11、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