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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68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福建大剧院内的东面停车场招租
挂牌价 90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4-27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5-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福建大剧院内的东面停车场招租,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90万元,第二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一年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福建大剧院内的东面,使用面积:约2600平方米,共有约150个标准停车位。有水电、绿化、通风、消防、照明等配套设施,符合停车场使用要求。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停车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只能做为停车场管理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境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停车场管理经营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停车场管理经营活动的公司。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条件
1、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出租方需要征用场地时承租方需要无条件的配合,出租方以月租金用按日计算支付给承租方。
2、承租方应保护好停车场财产,维护环境卫生,在经营过程中绿化、水、电设施和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由承租方自行维护、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停车场内水、电、绿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停车场设备及路面的维护、维修由承租方承担。
3、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工资、福利、垃圾清理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出租方的公司形象。
5、福建大剧院剧场通道口、音乐厅卸货口、停车场内侧通道为出租方货车停放区,正常情况下归承租方管理使用,如出租方需要使用,承租方须予以预留位置。
6、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应确保安全经营和安全生产,并承担经营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7、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与停车场经营相关的审批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守法经营,按期年检,费用由承租方自理,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8、承租方要认真执行福建省物价局和停车场行业管理各项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12: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