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1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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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套办公房产及中山路1套住宅产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7-2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
标的现状 |
首年月租金 (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华林路100号茶叶大楼第四层部分场地 |
279 |
租赁合同至 |
15000 |
60000 |
2 |
中山路23号中山大院20座503室及附属间 |
123.74 |
租赁合同至 |
3100 |
12400 |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分别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租赁标的1用途为办公,租赁标的2用途为住宅。
2、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实际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双方签订的场地移交确认书日期为准)]。
3、装修免租期:无。
4、租赁保证金:合同期内末年3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交。
5、水电费保证金:标的1水电保证金为5000元,标的2水电保证金为10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交。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首月租金承租方于开始计算租金之日三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后续租金于每月开始前10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租金与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经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2、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装修装饰设计和施工时间安排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或更改出租方大楼外观、承重部位、主体结构或任何附属设施或在出租方大楼外墙、承重部位、主体结构梁或任何附属设施打洞和悬挂重物等,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3、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承担租赁场地和室内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对楼房的公共管道、设备及外墙的改造维修和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且不得以此为由减付、延付租金。
4、承租方为租赁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有关规定的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租赁场地的消防安全。因承租方原因发生消防事故造成出租方及他人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负责赔偿。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场所,并承租方全额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五、优先权情况:标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对对应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特别提示:
1、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后,应根据出租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租赁标的移交手续。
2、租赁标的1为福建省茶叶公司持有房产、租赁标的2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持有房产,现由福建省供销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招租事宜。成交后租赁标的1承租方与福建省茶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租赁标的2承租方与福建省供销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及拒绝支付租赁标的所涉及租金、租赁保证金等费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八、竞价保证金:详见“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九、公告期限: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7:00
十、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