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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066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17号教工住宅区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3-04-09
挂牌结束日期 2013-04-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17教工住宅区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租期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至2017710止,第一年、第二年年租金挂牌价为5640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按5%累计递增。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2000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17号教工住宅区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产权属于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但无产权证,现空置,混合结构。租赁标的的面积是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限于食杂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自营租赁标的,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转租转让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店面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不提供承租方住宿和办公场所,禁止在所经营的店内煮饭烧菜。

3、水电费由承租方按小区标准与供水、供电部门自行结算。承租方必须安装独立水电表,装修及水电表安装费用自理。

4、物业费、卫生费等由承租方与小区相关部门自行结算。并负责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

5、租赁标的移交后标的内外由承租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承租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自行装修部分的维修。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

6、承租方应遵照当地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接受上述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7、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计划生育等)。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3492013429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林先生、林女士、林先生、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