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36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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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2026.2.12福清市渔溪文化站一层房地产招租公告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2-05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2-11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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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拟招租涉及的福清市渔溪文化站一层房地产(建筑面积180㎡)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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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状况 |
砖混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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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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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状况 |
国有划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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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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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的收缴方式 |
租赁底价71500元/年, 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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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缴方式 |
租金每年缴交一次;每一年期满前缴交后一年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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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根据商定情况另行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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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率 |
不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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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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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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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现场增价式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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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6年2月5日起,期限7天。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59493027
监督电话: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5楼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