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8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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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通湖路26号、43号3间店面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0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8-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
标的现状 |
挂牌价 (万元/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26号104单元 |
55.45 |
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9月6日到期 |
12.98 |
5 |
2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通湖路43号通湖新村二期4#楼1层01店面 |
29.54 |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 12月10日到期,现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 |
7.02 |
3 |
3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通湖路43号通湖新村二期5#楼1层07店面 |
30.95 |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 12月10日到期,现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 |
7.35 |
3 |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分别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押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品、明火作业的餐饮等业务,不得作为居住场所等及其它非法用途;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无;
4、押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当日缴交;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首月租金,后续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给出租方;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租金与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注册时间满1年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企事业法人需提供:(1)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所须提供财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近一年期内的医保、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由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的审计报告;(4)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企业“无犯罪记录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7)银行出具的截止公告截止日最后一天的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1)本人及配偶“无犯罪记录承诺书”;(2)本人名下的福州六区六县一市的房产证明;(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且征信报告中没有出现信用卡、贷款等逾期的不良信息;(4)银行出具的截止公告截止日最后一天的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注:竞租标的1,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65万元;竞租标的2,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5万元;竞租标的3,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7万元。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因对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且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承租人)必须在15日之内自行搬离完毕,逾期不搬离视为放弃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物品,出租方可自行接管并不负责租房内的保管责任。若承租方未及时搬离,出租方有权断水、断电,从应该搬离之日按双倍租金计算房屋占用费用。
2、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
3、承租方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或所欠水电等相关费用达一万元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有权没收押金。
4、出租方原则上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标的,承租方转租租赁标的给第三人的,承租方须将租赁合同报出租方备案,承租第三人须同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约定条款内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标的。承租方转租不允许收取转让费,若承租方已收取转让费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退还,否则视为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规定。
5、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及租金后,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若违反相关约定,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五、优先权情况:标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应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八、公告期限: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8月21日下午17:00。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