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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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二层商务中心招租 |
挂牌价 | 0.45万元 |
保证金 | 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1-0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11-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9162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二层商务中心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500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内,楼层总数:15层,所在楼层:2层。简单装修,面积约18平方米,产权证未办理,土地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且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三、租赁用途:用于复印、打字、传真等酒店商务中心职能,另兼营票务、旅游业务。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求承租方为合法存续、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
3、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的内容。
5、如因政府建设改造、宾馆体制改革,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7、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8、复印、打字、传真等对外营业的价格应维持宾馆原有的收费标准。
9、承租方须自行配备商务中心办公设备。
10、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方可参加竞租。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8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305、87315281、87271926;
联系人:林女士、吴小姐、陈女士、陈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