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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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鼓东八角楼巷30号6#楼部分场所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2-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2-2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业务部 |
联系电话 | 87629693 |
地址 | 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A座五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福旅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一、标的位置:鼓东八角楼巷30号(华侨大厦宿舍区内)6#楼部分场所约600平方米。
二、月租金:每月人民币8500元起招租,综合评选。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水电周转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约定时间。
四、用途:仅限于居住、办公、茶艺及培训中心等。
五、租赁期限:拟定3至5年(合同一年一签),给予不超过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六、公告期限:2017年2月4日至2月24日。
七、特别提示:
1、该场所2011年10月已收到鼓房拆【2011】87号关于房屋拆迁的函,被政府列入拆迁红线,目前还未实施。租赁期间随时可能拆迁,如遇本场所拆迁,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不得据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及赔偿要求,包括一切装修费用。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各项经营活动如需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街道、城管等)审批的,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若由此及因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出租方概不负责。
3、租赁场所内门窗破损,水管、电线、排污系统老化,需承租方自行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承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承租人参与承租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成交后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承租人一旦递交了承租意向书,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承租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以及表明认可组织方公开招租本项租赁标的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八、有意承租人的承租意向书应于2017年2月24日17:00前寄(送)至福州市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A座五层福建福旅房地产有限公司业务部,邮编350001,电话:87610129、87629693。监督电话:8753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