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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2211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井大新村B区一层8#店面出租
挂牌价 1.1万元
保证金 8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8-23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9-1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1.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井大新村B区一层8#店面,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化民营巷化民营路旁,总建筑面积57.04㎡,共有面积18.60㎡,建筑物为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商业,店面现处于闲置状态。

1.2.挂牌价:11000元。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1.3.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装修期,租赁期限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租赁用途:商业。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经营该房屋所需各项登记手续、相关经营许可证照,经营使用应符合政府规定的经营许可、消防、环保等要求。

1.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当月10日前支付。

1.6.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的3个月租金的金额。

1.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二年起(从租赁期限开始计算12个月为1年)每年按照5%的比例递增。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含港澳台)、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拖欠租赁费行为,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不良记录。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价。

2.4.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承租方必须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用途店面进行经营,违约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责令停业直至收回房屋。

3.3.竞得的租赁标的必须由承租方经营,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3.4.在竞得租赁标的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店招店牌以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5.承租方应当按经出租方同意后的装修装饰方案合理装修和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周边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6.承租方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指定时限内负责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赔偿金。

3.7.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用于经营商业的,需自行取得经营的资格。

3.8.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3.9.有关税费: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10.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4.、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5.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2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8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井大新村店面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

6.公告期限:

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9月12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7.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