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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4345
名称 永安市16个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6-19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7-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

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

面积(㎡)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标的1

永安市五一路356号店面

37.5

1650

10000

标的2

永安市五一路362号店面

18.5

814

5000

标的3

永安市五一路366号店面

45.1

1984

10000

标的4

永安市五一路376号店面

28

1260

5000

标的5

永安市五一路372号店面

16

720

5000

标的6

永安市五一路380-1号店面

28.26

1272

5000

标的7

永安市五一路380-2号店面

23.7

1067

5000

标的8

永安市五一路386-1号店面

22.2

999

5000

标的9

永安市五一路386-2号店面

21.4

963

5000

标的10

永安市五一路396号店面

24.1

1085

5000

标的11

永安市五一路398号店面

24.1

1085

5000

标的12

永安市五一路400号店面

38.8

1746

10000

标的13

永安市五一路406、416号店面

68.3

3074

15000

标的14

永安市五一路418号店面

38.5

1810

10000

标的15

永安市五一路419号店面)

28

1260

5000

标的16

永安市燕江南路1号一层店面

473.22

16563

60000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1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56号,建筑面积为 37.5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2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62号,建筑面积为18.5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 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

租赁标的3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66号,建筑面积为45.1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4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76号,建筑面积为 2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5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72号,建筑面积为 16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 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6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80-1号,建筑面积为 28.26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7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80-2号 ,建筑面积为 23.7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8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86-1号,建筑面积为 22.2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9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86-2号 ,建筑面积为 21.4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 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0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96号,建筑面积为 24.1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 年12 月26 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1位于永安市五一路398号,建筑面积为 24.1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2位于永安市五一路400号,建筑面积为 38.8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3位于永安市五一路406、416号,建筑面积为 68.3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4位于永安市五一路418号,建筑面积为 38.5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 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5位于永安市五一路419号,建筑面积为 28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 2049 年12 月26 日,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租赁标的16位于永安市燕江南路1号一层 ,建筑面积为 473.22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9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6日,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用途为商业。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1-15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均至2020 年 6月 30日,原租户享有同等价位下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16目前空置。租赁物为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商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详见、项目简介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 3 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每年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租金不递增。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当月前5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联系人: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