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3179 |
---|---|
名称 | 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闽江站场地招租 |
挂牌价 | 121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2-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1-1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闽江站场地 |
200 |
121 |
1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鼓楼区五四路130号闽江饭店1号门旁(现碧桂园营销中心),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租赁标的为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租赁标的出租给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租期至2020年12月31日,现由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进行转租。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19年11月30日,原租户未放弃优先承租权。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不得用于娱乐业、餐饮业及影响客运集散中心运营的行业。
5、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 121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年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若承租方为原租户,承租日以2019年12月1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月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将下个月的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分别支付到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和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出面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场地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租赁期间,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及时修复。
6、双方互不干涉合法经营活动,但必须满足客运站目前售票、宣传、候车、发车、行包寄存等相关配客站必须具备的功能及旅游集散功能。
7、承租方必须配合、协助出租方做好行业管理部门的常规检查和年检工作,为出租方顺利通过检查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支持,使出租方站级得以保留。
8、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 承租方可以在场地内作进行相关的宣传广告(不含室外广告资源,该资源系出租方主管部门及出租方所有)但需经出租方同意,在出租方指定或允许的地方设计、制作、宣传。
9、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1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6月3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9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