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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403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00号茶业大楼一层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4-07-25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8-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87850015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00号茶叶大楼第一层大门东侧第二、第三两间店面招租,两个开间店面建筑面积约134平方米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20181020。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32万元,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6%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预交后使用,分期预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茶叶大楼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00号,共九层,框架结构,两个开间店面建筑面积约134平方米,层高约4.5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经营茶叶、餐饮、娱乐、住宿服务业、易燃易爆品、医疗服务以及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租赁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使用上述资产必须在符合出租方限定的场地用途范围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自行办理资产实际用途的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资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2、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并按现状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租赁区域范围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装修装饰设计和施工时间安排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如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后方可施工和使用,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资产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所租赁资产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合同期满,若承租方不退房的,出租方可强行收房,承租方未搬离的物品将被视为遗弃物,由出租方任意处置;若承租方未按时退房,此期间出租方可按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00%向承租方收取房屋使用费。且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相关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除承担上述义务外,出租方还将收取承租方的违约金12万元,并应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租方已投入的所有改造、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承租方应承担租赁资产的正常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对楼房的公共管道、设备及外墙的改造维修,且不得以此为由减付、延付租金和物业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出租方或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占用公共消防通道,保证其畅通,同时租赁使用场所内应按有关规定的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租赁场地的消防安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场所,收取承租方违约金12万元。因承租方原因发生消防事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承租方应当从承租之日起,按约定标准,向出租方交付物业费,两间店面每月物业费为402元。

6、承租方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表计数,其价格按照当地供电供水部门确定的标准计算,并加收15%的公用、损耗等费用,按月支付。停车位视场所具体车辆停放情况予以准入,停车费按出租方规定办法和标准缴费。承租方若未按期缴付,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正常的水、电供应,其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等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47252014814(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4930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林先生、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