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471
名称 福州市东水路121号福建工程学院高工小区8#店面招租
挂牌价 10.244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6-26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7-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东水路121号福建工程学院高工小区8#店面招租,租赁期限二年六个月,年租金挂牌价102440元。租金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普通装修,面积约22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用于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娱乐业或制造业(或有较大噪音污染企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7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