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4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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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嘉同苑一层50号(F1-050号)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0.4412万元 |
保证金 | 3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5-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6-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许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嘉同苑一层50号(F1-050号)店面 |
53.42 |
4412 |
3000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三通路5号中亭街改造嘉同苑连体部分一层50号(F1-050号)店面。建筑面积为53.4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属福建省机械供销总公司,属拆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证。
租赁标的室内白灰墙面、卷帘门、金刚板地面、无吊顶,供电正常。标的物实际状况由竞买人自行现场观察,以标的物现状(不含原承租人私有财产)出租。
原房屋租赁期至2020年5月31日。在相同报价情况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1)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标的物周边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地铁工程钻探及水、电、燃气、通讯(信)等管线的建设与更新改造等工程施工,造成的承租方经济损失和经营遭受影响,出租方不负有经济赔偿、调低租金或其他补偿责任或义务。
(2)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物的现有装饰装修及设施状况的完整性,以租赁标的物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本标的房屋属拆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证。
(4)房屋使用规划用途为商业,承租方如果对规划用途另有特别需要,请勿参加竞租。
(5)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租。
4、租赁用途:商业(不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餐饮),承租方租赁使用标的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412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和第2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3个租赁年度(含第3个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月支付一次,首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含)前支付,后续每月租金于当月1日起十个日历日内支付。承租方应当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支付的租金汇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含)前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满,在承租方履行完毕《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事项,向出租方移交租赁房屋后,如无其它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出租方将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方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转租、转借或其他方式将租赁标的物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实施其他处分标的物的行为。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如果拟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承租方变更为新成立的竞租人为法定代表人且承租地为注册地的企业法人或变更为新成立的竞租人为负责人且承租地为注册地的其他经济组织的,则应在报名参加竞价前事先提交书面说明给出租方,且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协调解决和办理租赁标的物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事宜和相关证件,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时,不得动拆承重墙,不得擅自在房屋横梁上钻孔凿洞,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与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和外墙立面。承租方如果需要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应当事先与出租方协商,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搭建、改造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租赁期满,承租方的固定装饰装修及搭建、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恶意损坏。
4、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3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