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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6815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88号综合楼一层地热井泵房1#、2#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5-12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6-0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标的1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88号综合楼一层地热井泵房1#店面

约25㎡

5000

30000

标的2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88号综合楼一层地热井泵房2#店面

约25㎡

5000

30000

注: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88号综合楼一层,建筑面积为约25平方米。租赁标的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名下资产,产权明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0130222号,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1)店面产权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所有,已委托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全权负责管理。

(2)2#店面地下部分有科研用热水井,现已停止使用,不影响店面经营活动。

(3)租赁标的目前均处于租赁状态,原租户暂未搬离,租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4)租赁标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承租方若要扩大用途需自行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并自行承担无法获得审批造成的损失,及未经审批擅自更改用途的法律后果。

(5)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不得从事餐饮业、足浴、按摩、美容以及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标的1、标的2均为人民币5000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3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为原租户竞得租赁标的,则租赁期限接续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2个租赁年度(含第2个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与出租方的租赁关系中有拖欠租金或水电费且未缴清的不能参与竞租。

、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在租赁期满向出租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并结清本店面所产生的费用(水、电等费用),否则将不退还押金。

6、承租方若逾期交还店面,承租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日均标准双倍向出租方支付占用店面使用费,直至将店面实际交还日为止。

7、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五、竞价保证金:标的1、标的2均为人民币3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陈女士、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