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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9295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七号老干大厦写字楼10个标的分别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4-21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5-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503652、13609784322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七号老干大厦写字楼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华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竞租价格 

序号

楼层单元

面积(㎡)

首年月租金(元)

竞价保证金

(元)

优先权人

标的1

1301

62

3038

3000

标的2

1202

45

2205

3000

标的3

1621

40

1960

3000

标的4

1111

62

3038

3000

标的5

1203

45

2205

3000

标的6

1204/1206

90

4410

3000

标的7

1305

45

2205

3000

标的8

1409/1411

90

4410

3000

标的9

1306

45

2205

3000

标的10

1310

45

2205

3000

合计

 

569

 

 

 

备注上述租赁标的以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分别招租。目前标的均处于对外出租状态。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个标的分别提交报价函、分别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租赁标的为广州市华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七号老干大厦写字楼,本轮招租面积合计569㎡。租赁标的为普通装修,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须结清截至租赁合同期满日的全部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若原承租方竞得,则不享受免租期;若新承租方竞得,则按招租公告第二条第3款享受免租期。

提示租赁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承租方竞得后不得以产权证问题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租赁标的以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租赁用途、期限、免租期、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租金递增方式、底价确定依据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仅限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2、租赁期限:3年或5年,具体年限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3、租赁免租期: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用于承租方进行装修及进场准备。 

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起15日前支付给出租方当月租金;第一个月租金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如承租方每逾期支付一日,则每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一倍的逾期违约金。

5、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以首年月租金计),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3年期合同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在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5%;5年期合同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在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5%。

7、租赁底价确定依据: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租赁市场价值评估确定。

8、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场所安全责任协议书》。

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租赁期内,有关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与承租方营业有关的税收和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擅自处分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予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方、实际经营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重新装修或设立招牌的,应将装修方案书面报出租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竣工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6、租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押金。

7、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参与竞租人需自行提供密封报价函,现场拆封报价。报价不得低于首年月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竞价保证金:标的1至标的10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未成交者,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补足)。若成交后反悔或未按时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公告期限:202642020265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6年10月3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七号16层1618室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20-83503652 13609784322 梁先生

九、安全责任协议书(单独签订)

十、其他事项

参与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缴款或银行转账(需备注具体标的:如“标的1保证金”字眼)。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华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登峰支行

账 号: 4400149090805043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