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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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3、4、5、7、9、11、12号店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2-1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1-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3、4、5、7、9、11、12号店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
面积(㎡) |
年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高工小区3号店 |
约22 |
90450 |
3 |
2 |
高工小区4号店 |
约22 |
92198 |
3 |
3 |
高工小区5号店 |
约22 |
99440 |
3 |
4 |
高工小区7号店 |
约22 |
101500 |
3 |
5 |
高工小区9号店 |
约62 |
284240 |
8 |
6 |
高工小区11号店 |
约10 |
21900 |
1 |
7 |
高工小区12号店 |
约28 |
80016 |
3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6:位于福州市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标的7位于福新路福新新村B26座沿街店面,标的1-7:普通装修。标的1-6:产权证尚未办理,标的7:产权证已办理。标的1-7:现对外出租,其中标的1、3-6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2月15日,标的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标的7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4月30日。标的1-7: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标的1-5、7用于商业经营,不得经营娱乐业或制造业(或有较大噪音污染企业)。标的6仅用于小区内理发。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对承租店面不得擅自改造,如确需要改造、装饰的,应有书面报告,并取得出租方书面批复;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须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改造、装饰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恢复原状或一并将地面、墙壁、吊顶天棚和水电暗线等固定装饰物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不得拆除,否则承租方应负责赔偿责任。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施工,出租方将取消承租方的经营使用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