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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1047
名称 湖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筑物、场地及办公生活用品等整体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5-19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6-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湖北省荆州市容城镇监利大道155号湖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筑物、场地及办公生活用品等,整体出租。详见租赁标的清单。

1.2.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土地总面积224157㎡(约336.23亩),建筑物23幢,建筑面积约49572㎡(其中有1幢临时搭盖钢架建筑物约337㎡、热能中心约282㎡及办公楼资料室和宿舍楼301室、303室、305室为出租方自用,不在本次租赁标的范围内),即本次租赁标的:建筑物有产权证建筑11幢面积约45424㎡,未办理产权证的建筑10幢面积约3529㎡;场地有硬化场地面积约有4.6万㎡,未硬化场地约有4.01万㎡;办公生活用品等。

房屋建筑物大多已闲置多年,多处出现屋顶漏水、墙体渗水和剥落等问题。办公生活用品部分已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生产区目前没有供水供电,水、电等基础生产设施需重新整备后才能使用;厂房仓库的门窗老化、锈蚀,损坏严重;机器设备拆除后,厂房及场地留下了大量的设备基础和机坑;硬化堆场已出现表面破损,坑洼不平。

租赁标的中1#深加工车间厂房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原承租方为监利县欣通货运公司,租赁面积约为7501.74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原租赁合同等材料备查)。如在签订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时出租方未能与原承租方达成解除原合同,承租方须承诺协助出租方继续履行该原合同,并负有管理责任,直至该原合同到期。但承租方当月的租金应扣减该原合同的当月租金。

1.3.租赁用途:符合工业用地要求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承租方租赁使用租赁标的应遵守国家和属地及出租方的有关房屋(场地)、工业用地使用和管理之规定。

1.4.租赁期限:承租租期暂定为10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若合同生效当月不足1个月,仍按1个月计算),免前期3个月租金(免租金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合同生效当月不足1个月,仍按1个月计算)。

1.5.租金挂牌价(底价):10年租赁期限总租金挂牌价(底价)2082万元。第一年(含3个月免租期)月租金挂牌价(底价)10万元,第二年月租金挂牌价(底价)13万元,第三年月租金挂牌价(底价)15万元,第四年月租金挂牌价(底价)16万元,第五年月租金挂牌价(底价)17万元,第六年至第十年月租金挂牌价(底价)21万元。

竞租人针对10年总租金挂牌价(底价)进行竞价,竞价成交价为10年租赁期限总租金,具体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为月租金挂牌价(底价)加上按照竞价成交价溢价率计算的增值部分,即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月租金挂牌价(底价)×(1+竞价成交价溢价率)。 

1.6.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收缴办法

1.6.1.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60万元,承租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万元,剩余的30万元分6个月支付,每个月1日前支付5万(伍万元整),直至支付完为止。

1.6.2.租金按月支付,为先付后用的方式,在免租金修缮期结束之前支付第一年度第一个月租金,后续每月租金于当月1日前支付。    

1.6.3.其他有关费用:基于承租方租赁使用标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缴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出租方代为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全额缴纳并额外支付5%的管理费。每月10号前出租方做好上个月代缴费用的统计表,并附上发票或其他凭证,承租方在20号之前必须确认(过期未确认视为承租方已确认),下月1日之前向出租方支付所确认的款项金额。

1.6.4.承租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抵押金、租金及其他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60天,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1.7.风险提示

1.7.1.租赁标的是以现状出租,其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且均以现状出租、移交。出租方不提供租赁标的的单证和资料,意向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四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三份作为资产出租合同的附件。看样人须出具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并对租赁标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1.7.2.出租方和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移交时,具体租赁标的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性质、状态、数量重量)以租赁标的现场实物为准,双方对租赁标的的数量进行清点,制表并双方确认。

1.7.3.竞租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租赁标的已确认认可。标的移交时与现场看样日至移交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蔽瑕疵、缺陷、损毁安全、环保等均由竞租人、承租方承担。竞租人、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的现状或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承租。

1.7.4.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产权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1.7.5.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产权交易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产权交易机构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承租方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2.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2.3.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2.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租赁使用标的应遵守国家、地方、物业管理及出租方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整体转租、转借或其他方式将租赁标的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实施其他处分标的的行为。

3.2.租赁标的仅作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任何投入,承租方自行根据需要修缮并承担全部费用,装修不得危及到房屋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消防安全。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若装修方案改变房屋结构或可能涉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和使用的,该装修方案应征得产权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方室内装修如需经过政府消防、市政、交通、环卫、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或验收,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方可提供协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视为承租方违约,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押金),且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投入部分。

3.3.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承租场所安全、消防、环保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生产经营,若有违规情节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不得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应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负责,严格遵守消防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措施和规定。若因承租方不慎造成事故损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出租方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给予配合协助。

3.4.出租方就承租标的依法享有的使用权由承租方行使,承租方在行使该使用权时不得违反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5.承租期内,承租区域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需要拆迁拆除,因城市建设规划或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等,或出租方因改制、重组需要收回承租区域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承租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承租资产。在结清租金、水费等费用后,出租方仅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

3.6.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以竞价文件及其附件《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5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产权交易机构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公告期限: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0日。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租赁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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