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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893
名称 白樟养护站房屋(场地)招租
挂牌价 10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2-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2-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福银高速公路白樟养护站房屋和场地(房屋面积:840平方米,场地面积:8090.82平方米)。该标的地处闽清县白樟镇樟山村,属高速公路建设协议征地。
1.2.租赁标的用途:企业办公场所或员工宿舍。   
1.3.挂牌价: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0万元。
1.4.租赁期限: 5年,具体起始、截止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位。
2.2.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三.竞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竞租人的资格,决定是承租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2.租赁标的所需的评估费用(5000元)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付。
3.3.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如需改变用途,应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3.4.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其它改造,应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
3.5.房屋(场地)内不得储存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停放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
3.6.出租方如有需要,承租方应优先满足出租方养护机械、战备物资的储备要求,租金按实际占用时间、占用面积和当年度租金相应核减。            
3.7.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自行负责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村民及相关部门的一切关系,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3.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做好场地合理规划,保持场地规划整体美观性能,及对场地进行养护绿化。
3.9.承租方负责办理房屋租赁所需的消防、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出租方积极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3.10.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需将承租的闲置房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
3.11.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租赁合同》条款。
四、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 12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