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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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号楼01店面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12-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12-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55200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号楼01店面,使用面积约311.88平方米。
2、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银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地址位于福州市六一中路119号。租赁标的现处于出租状态,租期至2015年1月31日。
二、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24500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排除餐饮、娱乐、住宿酒店、汽车美容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外,其余均可;
3、免租期:1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随租金同步递增;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期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每个租赁年度按上一租赁年度租金的5%递增;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
2、资信良好,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
3、与福建省银都投资有限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享有 1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届时无论是否装修结束开始营业,均开始缴纳租金;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详见租赁合同);
4、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八、公告期限:
九、咨询电话:0591-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