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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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66号西洪新村内共4幢房产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20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7-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8-12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66号西洪新村内共4幢房产整体招租。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0万元。租金半年结算一次,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66号西洪新村内,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具体详见下表,简易装修,产权证、土地证尚未办理。承租方享有4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地址 |
楼层总数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结构 |
1 |
第一幢 |
鼓楼区西洪路66号西洪新村内 |
4 |
1-4 |
约1343 |
预制板 |
2 |
第二幢 |
2 |
1 |
约144 |
预制板 |
|
2 |
约37 |
预制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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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幢 |
1 |
1 |
约37 |
预制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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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幢 |
1 |
1 |
约39 |
预制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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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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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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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仓库或宿舍;不得经营娱乐、餐饮类等使用明火的餐厅。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需服从出租方的管理;遵守出租方的规章制度。
2、承租方应遵守计划生育、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服从管理,依法经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皆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门前及周围卫生、注意办公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结算,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
6、承租方对标的物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或者装修期间造成房屋、附着物或周边受损,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恢复或由于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押金。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等)。
11、空调外机应按出租方要求的位置安装并固定好。
12、承租方应保证场所内设备设施、装修材料等符合消防规范,并配备足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3、所出租房屋若有漏水等现象,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9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