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3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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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五层和七层房产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7-1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五层和七层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每个标的5年租金总额挂牌价、具体租金总额挂牌价下的每年的每平米月租金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实际每年应支付的租金按5年租金成交总额较挂牌价的增幅比例同比例增加。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首月租金,后续租金于每月10日前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
租 赁 标 的 |
面积(㎡) |
5年租金总额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1 |
鼓屏路115号综合楼第五层 |
371.61 |
1083624元(第一年每月46元/㎡,第二年每月47元/㎡,第三年每月49元/㎡,第四年每月50元/㎡,第五年每月51元/㎡。) |
10 |
2 |
鼓屏路115号综合楼第七层 |
360.55 |
1029720元(第一年每月45元/㎡,第二年每月46元/㎡,第三年每月48元/㎡,第四年每月49元/㎡,第五年每月50元/㎡。) |
10 |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租赁标的均附带一间储物间,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产权证已办理。以上租赁标的土地类型为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租赁标的现均对外出租,标的1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标的2租赁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作为商业服务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四、承租方及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信用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权属公司未发生过任何纠纷;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及竞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相关证照,且包括房屋装修必要的消防审批和验收手续。
3、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4、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与承租方使用有关的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6、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需事先向出租方提交书主面报告,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
7、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8、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9、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4年6月2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