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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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村2个标的土地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0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1: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村武夷山监狱地块号57号中道路边沟部分土地招租。租赁期限10年,第1年至第3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44元,自第4年起(含第4年)每3年年租金在上3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年支付,合同签订之前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的租金,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年租金成交价×10×10%。
标的2: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村武夷山监狱地块号55-61号中部分土地招租。租赁期限13年,第1年至第3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88989元,自第4年起(含第4年)每3年年租金在上3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年支付,合同签订之前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的租金,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年租金成交价×13×1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位于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国有土地使用证:闽国用(2001)字第0016号,地块号57中部分土地,面积约4.16亩。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标的2:位于武夷山市兴田镇西郊,国有土地使用证:闽国用(2001)字第0016号,地块55、56、57、58、59、60、61号中部分土地,面积约1140.74亩。其中:道路约8.81亩、耕地约881.90亩、未利用地约7.30亩、园地约242.73亩。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以上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出租方和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租赁用途:
标的1:土地仅作为灌溉、引水等耕作配套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灌溉水利设施规定要求。
标的2:土地仅作为农业耕作管理、农业生产;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土地耕作规定要求。
以上租赁标的不得进行工业生产、经营养殖、家禽宰杀等对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若作为商业经营的,应当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能力缴纳租金,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经营风险,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武夷山农场或武夷山监狱曾有租赁关系但有租金未结清的不能参加竞租(含代承租方缴纳租金的代理人)。
3、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
4、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提供水、电及相关配套设施,水、电及相关配套设施需承租方自行承担解决。
2.租赁标的以交付时的状况出租,竞租人根据租赁范围KMZ文件导入奥维地图定位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如承租方提出土地详细边界确定,则边界坐标放样工作及所需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土地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林业、国土、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5、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本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要求和租赁标的的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竞价保证金:
标的1:人民币1000元。
标的2:人民币5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0年9月14日—2020年10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