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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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2025.8.26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8-0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8-2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87871130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报纸 |
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实物 状况 |
租赁 用途 |
租赁 期限 |
产权 情况 |
优先权 情况 |
1 |
中山大院48座101、102、103、104、201、202室 |
400 |
空置 |
商业 |
60个月 |
无 |
无 |
2 |
凤湖新城1区6座304室 |
124.08 |
租赁 |
居住 |
24个月 |
无 |
有 |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中山大院48座101、102、103、104、201、202室免租装修期3个月,凤湖新城1区6座304室无免租装修期;
中山大院48座101、102、103、104、201、202室第三年起逐年递增5%,凤湖新城1区6座304室无递增。
三、履约保证金:中山大院48座101、102、103、104、201、202室为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凤湖新城1区6座304室为月租金的二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先付后用。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中山大院48座101、102、103、104、201、202室租赁要求:(1)禁止联合体投标,不得转租转让,房屋以现状交付;(2)承租方需在保留建筑主体结构的外观轮廓、层高、屋顶形态的前提下,拆除并翻新原有屋面瓦片及腐朽木梁,同时修复开裂的阳台及局部墙体,更换翻新破旧门窗,修缮需要的相关审批由承租方负责;(3)保留 48 座 203室进出通道的既有使用功能。
八、公告期限: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13600 、 13950282784
十、投标报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1130、15959773545
监督电话: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7楼。
福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