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39646 |
|---|---|
| 名称 |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1-51号1号库第二、三层招租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4-30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5-26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小林 |
| 联系电话 | 0592-5112603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厦门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有限公司 |
一、租赁物概况及交付
租赁物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1-51号1号楼2、3层,合计建筑面积2,723.46㎡(单层1,361.73㎡)与同楼栋4、5层业主共用二楼大堂、1部载人电梯、消防等核心公共设施。土地用途为仓储,房屋用途为仓库。
该资产不动产权证已于2023年8月到期,权证所有人为厦门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1年起,该公司将此物业委托我司经营。
此次出租可整体或分层出租,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的时间,现场按标的物现状出租及移交。
二、租赁目的
通过对该部分物业的出租,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三、租赁用途、对象、期限、价格、方式和中标条件
1.出租用途:仓储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的用途。
2.招租对象:面向全社会,承租人须具备与其经营相匹配的合法手续及资质。
3.租赁年限:不超过5年。
4.租金标准:参考厦门市员当新区仓储公司函件要素及咨询第三方报价,初步拟定租金底价不低于16元/㎡/月(含税)。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保持不变,第四年租金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租金标准与第四年保持一致。
5.免租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招租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租赁方式:联合同楼栋4、5层业主,共同对外发布招租公告。
7.中标条件:在满足招租要求的前提下,标的物综合报价高者得。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租赁履约保证金:按月度租金的两倍缴纳;
租金按月度预缴,实行“先付后用”。
五、招租要求
1.招租流程按《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租赁遵循“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于每月租赁日前向出租人支付下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3.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以现场现状为准,出租人按现状交付场地,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卫生、环保、消防验收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中标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与租赁方无关,承租人仍须继续执行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4.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非法活动,需做好防火、防盗、治安等安全措施,遵守安全及消防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消防事故责任及相关损失;若收到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六、风险提示
1.该租赁物不动产权证已于2023年8月到期,权证所有人为厦门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自2011年起,该公司将此物业委托我司经营。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承租人确认已充分知悉上述权属现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营受限等),不得据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在合约期内因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重建需要或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对此处进行拆迁,承租人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出租人不予任何赔偿补偿。
2.以上租赁物以实物交付为准,交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3.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出租人目前经营现场情况为准,承租成交后,承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七、公告期限
本次企业自行组织交易租赁工作完成后,依规定向外界公开此次租赁的全部内容。
八、报价要求及方式
1.承租人须具备与其经营相符合的合法手续及资质;
2.本招租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竞价有效,逾期视为无效;
3.承租人须按书面形式完成材料递交并加盖公章。竞价材料须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284918181@qq.com,联系人:林女士;
4.承租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书面材料,否则视同无效竞价;
5.纪检监督电话:5088490 联系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