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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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学生公寓4号楼一层快递服务中心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5.3586万元 |
保证金 | 4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12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学生公寓4号楼一层快递服务中心店面招租。租赁期限至2024年7月31日,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3586元。租金按年租金分9个月折算缴交(月缴交租金为年租金÷9),合同签订后上半年开学当月缴交2月、3月、4月、5月、6月共5个月租金,下半年开学当月缴交9月、10月、11月、12月共4个月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年租金的四分之一缴交。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简单装修。产权证、土地证均已办理。使用面积:约90平方米。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仅限快递包裹的投递与接收。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快递服务经营活动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同时需承诺成交后具有整合五家主流快递(中通、圆通、申通、百事事汇通、韵达)中至少三家以上的能力。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必须自营,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转租转让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出租方不另行提供承租方住宿和办公场所。禁止在所经营的店内使用明火以及煮饭烧菜等。
5、承租方应根据要求统一安装pos机,实行校园“一卡通”结账,营业款每半个月与出租方账务结算一次。
6、承租方应遵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接受上述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7、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等)。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建筑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租赁未到期非寒暑假承租方必须营业为师生提供服务,承租方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特殊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在没收履约保证金后,经出租方研究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条件方可解约。
10、如因出租方校区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可提前解约。
11、合同起始时间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合同终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止。
12、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诺寄件定价不高于快递行业收费标准,收件不得收费,如每学期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存在上述情况,每次将罚款500元,超过3次出租方将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3、出租方将不定期对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售价进行检查。
14、承租方在中标后应根据经营情况做简单装修,制作设计风格、颜色、尺寸一致的广告招牌(内容由承租方决定),店面门前走廊地面瓷砖更新,瓷砖同一种品牌规格,店内外墙面每两年暑假粉刷一次。
15、电费按供电局通知的商业用电标准收取,水费按当地自来水公司通知的标准收取。承租人在装修时必须单独安装水电表。必须在次月5日前交清上个月的水、电费用。注:(快递服务中心快递柜自行安装电表,电费计入快递服务中心)。
16、承租方应具有快递整合能力,在学生宿舍投放不得低于4组智能快递柜。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315305、87891629;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