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8975
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丰泽商住楼Ⅲ区一层19-21号 (田安北路113-117号)场地租赁权公开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4-23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5-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柯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 18960299938/22173080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中旅综合楼四楼
发布机构 福建省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丰泽商住楼Ⅲ区一层19-21号(田安北路113-117号) 场地租赁权公开招租方案

                      

 

一、租赁物概况及交付

    本租赁标的物位于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丰泽商住楼区一层19-21号(田安北路113-117号) 店面,该店面建筑面积:428.65平方米。建筑面积依据所提供的图纸上的红色部分,以上标的物的面积只作为租赁依据参考,实际布局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

  本租赁物权属清楚,该资产由福建中旅资产经营公司泉州分公司经营管理,拟出租,并以现状为准,按现场标的物现状出租和移交。

二、租赁目的

  通过对该部分房产的出租,盘活资产,提高企业收益。

三、租赁用途、对象、期限、价格及方式

  1、出租用途:不限

  2、招租对象:

  ①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与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招租。

  3、租赁物的公开价格:该标的作为一个整体出租,田安路丰泽商住楼III区一层19-21号(田安北路113-117号)店面每月173.00元/每平方米(月租金74156.00元)的起步价格对外公开招租。

  4、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2年, 第二年起在前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4%。

  5、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6、本次房产出租,无装修免租期。

  7、租赁发布方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挂网、泉州东南早报、店面门口前、福建省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公示栏披露招租信息。

  8、公告期限:2018年4月23日至5月14日(15个工作日)。

  9、原租户参与竞租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其优先权需在此次竞租过程中及时行权,逾期则视同放弃优先权。

  10、竞标方式:竞标人直接向我分公司报名参加竞标,并缴交竞标履约保证金 222468.00元,原租户将原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竞标保证金。中标者该竞标履约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7日内退还竞标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竞标书等竞租文件竞租人均应书面形式提交。

  11、采用密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承租意向书应于2018年5月14日17:30前送(寄)至福建省泉州市鲤城百源路中旅大院中旅综合楼四层“福建省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业务部”收,邮编:362000,电话:22173070,监督电话:22173028。

  12、公告承租意向书送达截止日后五日内,分公司召开相关人员开会并当场开标。

  13、竞标人中标后,在接到出租方中标通知书(以竞标组织方寄出的快递寄件单据所载明时间的7日后),超过3日未到福建中旅资产经营公司泉州分公司业务部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利,竞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水电周转金及有关税费

  若竞标人中标后,签署租赁合同时需缴纳:

  1、中标人需交纳相当于实际成交后租赁第一年度的租金(履约保证金转第一年度部分租金);

  2、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人、承租人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有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

五、招租要求

  1、本次租赁物为一个整体标的招租,不得分割。

  2、本租赁物不得转租。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之后,中标人应在第一合同年最后一个月25日前支付下一个年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五日,停止水电服务;逾期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3、中标人若要装修,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装修方案需在租赁物装修前报备福建省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六、竞价风险提示

  1、本租赁物水、电费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读数直接向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交纳因使用甲方场所而产生水、电费用。乙方收到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付款通知,应及时交纳水、电费。否则所产生违约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及终止租赁合同等相应措施。

  2、承租人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应根据经营范围,及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

七、其他约定

  1、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2、竞租人一旦递交标书后,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福建中旅资产经营公司泉州分公司承担出租场所的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并负责依据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及其他费用。

  5、出租场所的消防系统、房屋装修改造等所需的消防等审批手续及验收许可均需承租人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及申请验收,资产泉州分公司配合,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