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9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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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28号房地产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5200万元 |
保证金 | 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5-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6-28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28号房地产整体招租;租赁期限为10年(含免租期6个月);10年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挂牌价为人民币5200万元,具体租金总额挂牌价下的每年应支付的租金见下表,实际每年应支付的租金按10年租金成交总额较挂牌价的增幅比例同比例增加,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6个月租金。
10年(含免租半年)租金总额挂牌价(万元) |
第1年半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2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3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4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5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5200 |
250.19 |
500.38 |
500.38 |
515.39 |
530.85 |
第1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2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3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4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5年每月租金(万元) |
|
41.70 |
41.70 |
41.70 |
42.95 |
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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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7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8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9年年租金总额(万元) |
第10年的租金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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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78 |
563.18 |
580.08 |
597.48 |
6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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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7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8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9年每月租金(万元) |
第10年每月租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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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6 |
46.93 |
48.34 |
49.79 |
51.28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28号,原为福建工程学院所属企业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及工业厂房。租赁标的现有整体状况为:土地面积11949.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标的内共建有4幢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共计约15249.87平方米。其中:已办产权证厂房2幢建筑面积13,039.25平方米,建于1994年,一层层高8.7米,2-4层层高3.6米;未办证厂房2幢建造于1999年,建筑面积2210.62平方米。目前建筑年久失修,水电设施严重老化,消防系统老化,给排水管网漏水,周边围墙缺失,需要承租方投入一定资金对房屋、水电管网建设及增容、消防设施、道路、绿地、围墙等进行提升改造及部分加固,方能满足承租方使用功能。
租赁标的内还有大门、道路及绿地等配套设施;目前该项资产属福建工程学院所有,无任何产权纠纷。
租赁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质式 |
建成年份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设计用途 |
土地 用途 |
1 |
1#楼(南楼) |
7491.45 |
钢混结构 |
1994年 |
11949.5 |
工业厂房 |
工业 |
2 |
2#楼(北楼) |
5547.8 |
钢混结构 |
1994年 |
工业厂房 |
工业 |
|
3 |
金工车间 |
1790.69 |
钢结构 |
1999年 |
工业厂房 |
工业 |
|
4 |
喷漆车间 |
419.93 |
砖混结构 |
1999年 |
工业厂房 |
工业 |
|
合计 |
15249.87 |
|
|
119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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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租赁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租赁标的不动产权证书为:福州不动产权第9061032号;权利人为:福建工程学院,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28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设计为工业厂房。
三、租赁用途:符合福州市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9月6日出台的《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园区存量厂房管理的通告》(榕晋福兴〔2021〕62号)规定的经营业态。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时间三年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企业,2019-2021年连续盈利,且2019-2021年至少有一个年度缴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竞租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且要求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的情况。
3、竞租人竞租前须自行前往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允许入驻的经营业态;承诺入驻后能够完成当地政府要求的税收任务;承诺入驻后承租方自用的面积不少于租赁总面积的80%。
4、提供2019-2021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具体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提供近三年内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声明。
7、承诺入驻后无偿提供一间约30-40平方米场所,作为出租方本项目管理办公使用。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提升改造后使用;提升改造方案(含设计图纸等)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设计图纸并报出租方同意后再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或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提升改造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①竞租人在对租赁标的现场考察了解后,要求提供一份详实的提升改造方案,方案包含外立面、屋面防水、水电、通讯、安防、消防、绿化、围墙、电梯等工程的改造,包括预算投入资金(附工程分类项目概算表)、改造期限、平面布置图等。
②承租方提升改造投入不得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提升改造投入包含改造工程费用、室内装修工程费用及设计、监理、检测、鉴定、预算、结算审计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但不包含结构加层的费用。
③承租方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提升改造方案设计、施工,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提升改造全过程进行监督。改造过程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或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提升改造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④ 承租方提升改造开工前应取得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合格意见书、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⑤提升改造工程结算由出租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提升改造投入达到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6个月提升改造免租期(提升改造免租期含在10年租赁期内);若提升改造投入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则6个月提升改造期不予免租金,同时差额部分视同为承租方的违约金,在工程审核决定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⑥提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组织验收,出租方的后勤处、基建处、资产处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⑦提升改造前承租方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检测鉴定,若鉴定结果在B级以下时承租方须对房屋进行加固设计和施工,并对结构加固施工部分进行二次安全检测鉴定。只有鉴定结果达到B级及以上时,才能投入经营,安全检测鉴定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⑧提升改造工程款管理:承租方收到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将提升改造部分工程款800万元存入出租方账户,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500万元给承租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检测鉴定达到B级及以上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300万元。
⑨承租方在提升改造施工前应向出租方提交一份完整的施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出租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结算审计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提供以下结算审计材料:
a 工程结算书和计算书(电子档、文档、光盘)
b 送审确认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c 工程结算监理审核书
d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e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
f 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其他符合要求的签证。
g 工程竣工验收书
h 工程竣工图
i 施工图
j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确认或有效证明材料
2、承租方负责办理经营所需各项手续,涉及和租赁房屋有关事项需出租方配合的,出租方应予支持配合,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租赁场所的物业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购买包括出租方财产在内的财产保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
4、承租方必须严格保证用水、用电安全规范,接受供水、供电部门及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水电设施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通知供水、供电部门维修。
5、引进租赁场所的经营业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否完成当地政府要求的税收指标等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政府征用或拆迁、或政府其他原因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在政府部门作出决定文件后,出租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参与竞租视为接受上述招租条件,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2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