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7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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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骐路11号海景园9#楼21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1.3202万元 |
保证金 | 8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6-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7-0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骐路11号海景园9#楼21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3202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骐路11号海景园9#楼一层,简易装修,建筑面积208.46平方米。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1年8月7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餐饮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信誉良好、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原与出租方在租赁过程中发生过两次以上欠租、欠款等违约行为的意向承租方不得报名并参与竞租。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等涉及处置租赁标的权利的行为。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标的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的消防安全、环保安全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承租期间水电使用及排气排污排烟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13、承租方享有1个月装修免租期(若原承租方成交则无免租装修期)。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