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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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加福变电所部分房屋招租 |
挂牌价 | 0.0189万元 |
保证金 | 0.1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6-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m2) |
状态 |
首年月租金(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加福变电所部分房屋 |
25.5 |
处于租赁状态,合同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
198.9 |
0.1 |
租赁标的位于永安市安砂镇苔茹村原加福煤矿(加福煤矿现状为关闭矿井)老一工区。租赁标的建筑面积25.5m2,计租面积25.5m2。房屋所用权人: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坐落:安砂镇加福9幢;房屋代码:705910。
提示:租赁标的以现状整体招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风险揭示:该房产年限较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屋面需要自行平整。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安装配电设备等使用。
2、租赁期限:5年。
3、装修免租期:无。
4、履约保证金:900元,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付清。
5、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年度收取租金,先付后用。
6、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有权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出租方仅配合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产权证、税务登记证等)。涉及经营需要的工商、卫生、环评、消防等各项证照办理及报建报批等行政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装修、改造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承租方应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能施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房产结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产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4、租赁期间的日常修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产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提前解除的,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房产的修缮、装修、改造等不可移动部分,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产租赁合同》。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优先权情况: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详见第一条第1点标的情况。
八、公告期限: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