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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4512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 宏利大厦公寓楼29D单元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6-29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7-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87878234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公寓楼29D单元房产,建筑面积333.76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收益。

2、租赁用途:办公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 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给予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承租人享有免租装修期1个月。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1、按月收取租金,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挂牌价格

    宏利大厦公寓楼29D房产竞租起始价为(含税)9000元/月,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起始价,且加价幅度须为500元的整数倍。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3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4、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内外网、公司内外网及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我公司自行组织交易,委托集团所属福建华兴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5年租赁权竞拍。

不存在租赁优先权情况。。“同等条件,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身份居民或法人,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车辆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及分摊等费用以大厦物业管理处核定金额为准。

    3、承租人应遵守《安全法》、《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大楼布局,必须留有充足的消防应急疏散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大厦物业、出租方的检查监督及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及时整改,否则出租方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采取相应措施,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4、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风险提示

1、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已进行现场看样,并了解租赁标的存在漏水情况),并基于租赁房屋现状全面评估了承租风险,默认前述瑕疵不影响其按照约定用途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出租房产存在漏水情况拒签租赁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合同等。

看样时间:2020年 7月16日-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 17日17 时

竞价时间:2020年 7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时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陈女士(华兴拍卖行)、黄女士(华兴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55174、13706989040 (华兴拍卖行)

          87878234(华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