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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66
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白麒麟公寓七层楼房(底层1-7/L-A轴,二至七层1-9/L-A轴)招租
挂牌价 1.7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4-27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5-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标的名称 面积  (m2 第一年月租金      (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白麒麟公寓七层楼房(底层1-7/L-A轴,二至七层1-9/L-A轴) 2537.06 17000 30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白麒麟公寓,租赁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
二、租赁期限、用途、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 5年(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居住、办公及店面用房;
3.租金递增方式:第四年起(含第四年)的年租金按第一年年租金上调5%;
4.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于本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支付首月租金,后续每月租金在当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5. 税费承担。租金发票税费和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6. 免租期(装修期):三个月。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与首月租金等额的3个月租金,于本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逾期支付租金处理。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 承租人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4、出现下列情形这一时,出租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并没收三个月保证金。
(1)承租方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
(2)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
(3)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4)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6)承租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5、本项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租赁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使本项租赁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3)承租方与出租房双方协商一致。
6、本项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于当日内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逾期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有权依法或依合同约定收回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承租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7、本项租赁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承租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8、承租方与出租方就本项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或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10.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 年4月27日—2016年5月16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