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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9500
名称 福建商学院6个标的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7-17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8-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商学院6个标的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标的1-5: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合同签订后每学期开学当月缴交,标的6:每月缴交租金,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标的1-6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按每个标的成交的年租金的四分之一缴交。

序号

标  的

面积(㎡)

租赁期限

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连江校区创业园东侧突出部店面(南1)

约40

3

13360

0.8

2

连江校区创业园东侧突出部店面(南3)

约40

3

13360

0.8

3

连江校区创业园东侧原电信代办点前半部

约40

3

22680

1.5

4

连江校区创业园东侧原联通代办点前半部

约44

3

24948

1.5

5

马尾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底层

约60

3

7560

0.5

6

仓山区麦园路宿舍右侧店面(三层)

约398

5

411600

20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1-4: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标的5: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标的6:位于仓山区麦园路17号。标的5:楼层总数6层,所在楼层底层;标的6:楼层总数3层,所在楼层1-3层。标的1、6:未装修;标的2、3、4、5简单装修。标的1-5:产权证、土地证均已办理,标的6:产权证尚未办理。标的1-4、6:空置,标的5: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

标的1:理发店。仅限洗发、剪发、吹发、烫发、染发等。不得经营与理发无关的其他项目。

标的2:文印店。仅限经营打字、复印、割字、喷绘及广告制作,兼营电脑配件、电脑维修。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标的3:电信代办点。仅限出售电信卡、手机、手机充值,电脑宽带服务,电信业务办理。不得经营与电信无关的其他项目。

标的4:联通代办点。仅限出售联通卡、手机、手机充值、联通宽带服务,联通业务办理。不得经营与联通无关的其他项目。

标的5:金融机构使用。

标的6: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餐饮、娱乐类、住宿类等项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2: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3:取得中国电信授权的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4:取得中国联通授权的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5: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标的6: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必须自营,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转租转让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店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出租方不另行提供承租方住宿和办公场所。禁止在所经营的店内煮饭烧菜。

5、标的1-4的承租方应根据要求统一安装POS机,实行校园“一卡通”结帐,营业款每半个月与出租方帐务结算一次。

6、标的1-4、6的承租方应遵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接受上述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等)。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0、电费按供电局通知的商业用电标准收取,水费除按当地自来水公司通知的标准收取。必须在次月5日前交清上个月的水、电费用。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7月17日—2018年8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87271926;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陈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