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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02
名称 福建省福二化有限公司鼓岭疗养基地
挂牌价 12.3起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3-22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4-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电话 87901307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楼1013室
发布机构 福建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二化有限公司鼓岭职工疗养基地招租公告
受福建省福二化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福二化有限公司鼓岭职工疗养基地及配套设施。    
二、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岭乡宜夏村(柳杉王公园斜对面),占地面积2534.7平方米(约4.8亩),共有1#住宿楼和2#综合楼两栋楼,并有配套停车场和休闲空地,其中1#住宿楼三层建筑面积共406.12平方米,2#综合楼三层建筑面积共637.82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043.94平方米,并有配套停车场,可停车约20部。出租方已取得租赁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1#楼、2#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于2012年进行二次装修,现有住宿单间8间、标间20间及会议室、茶艺室、餐厅等配套设施。基地资产现账面值291.1万元,据初步了解现资产评估值为800万元以上。除土地、房产外设备设施等其他资产账面值41.5万元,购置时间为2012年。
三、挂牌价:人民币12.3万元起/年。
四、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5年;
2、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疗养、度假、会议等,且经营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水电押金2万;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首次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在该季度开始10个日历日内支付到位。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向出租方支付应付未付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到6万元,出租方还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产,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2年不递增(含5个月装修免租期),每年租金按第1年中标价计算。第3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租赁期间,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水费、电费及修缮费用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合同签定后给予承租方五个月的装修时间、装修期间免租金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2、或具备酒店管理资质的酒店管理公司。
3、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酒店服务业管理、或有在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级)从事酒店管理并任经理3年以上的自然人。
六、特别提示
1、本疗养基地按现状出租,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本疗养基地,目前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1#楼、2#楼的《房屋所有权证》,承租方开展对外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及消防验收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由其自行办理。
3、承租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应事先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过程不得影响周边业主,如产生矛盾由其自行协调解决。
4、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承租资产转租、转借。
5、在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安全、消防责任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
6、竞价成功后按出租方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举牌报价,见《竞价须知》。
八、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九、公告期限:2016年 03月22日—2016年04月13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咨询电话:0591-87901307。
      联系人:蔡女士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楼1013室。
 
                                                                                                                                                  2016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