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2064
名称 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一到五层招租二次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8-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8-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先生、许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62、87809323、8727632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方,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其保证金:

租赁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含税)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1: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一层招租

约10354.19㎡(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20

20

标的2: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二层招租

约11276.95(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17

20

标的3: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三层招租

约11364.55(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15

20

标的4: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四层招租

约11364.55(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12

20

标的5: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五层招租

约11279.64(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11.43

20

标的6:FEI科学工业园以上标的1至标的5的整体招租

约55639.88㎡(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15

50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一到五层,建筑面积约为55639.88㎡。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以现状出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65年4月6日。租赁标的为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标的1: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一层招租,建筑面积约10354.19㎡。

标的2: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二层招租,建筑面积为约11276.95㎡。

标的3: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三层招租,建筑面积为约11364.55㎡。

标的4: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四层招租,建筑面积为约11364.55㎡。

标的5:FEI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五层招租,建筑面积为约11279.64㎡。

标的6:以上标的1至标的5的整体招租。

以上租赁标的具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本次招租,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先将标的1至标的5打包成一个整体(即标的6)进行招租,如有竞租方报名竞租标的6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对标的6组织竞价。若无人竞租标的6或标的6的竞价不成功,则组织对标的1至标的5进行分拆招租的竞价活动。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做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还未竣工验收,暂未取得产权证,出租方将在租赁标的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产权证,实际租赁面积以产权证证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2)FEI科学工业园现阶段外部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存在员工上下班出行不便捷的问题。

(3)上述租赁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若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参照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的行业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入驻,详见附件《高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5首年每平米月租金挂牌价:详见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其保证金。实际首年月租金为首年每平米月租金成交价与竣工验收后办理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的乘积。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每平米月租金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月租金自第 3年起(含第3年)每年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7、免租扶持期(含装修期): 6个月(自租赁标的竣工验收后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若整体招租,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向出租方申请对租赁标的分批进行交付,分批交付的具体事宜以承租方与出租方确定的交付时间表为准。各分批交付租赁标的的租赁期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各分批交付租赁标的租赁终止日期与第一批交付的租赁标的租赁终止日期保持一致,各分批交付租赁标的当期租金与第一批交付租赁标的的同期租金相同,具体各分批交付租赁标的的交付日期以及楼层以承租方和出租方确定的《交付时间表》为准。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将免租扶持期结束之日后的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此后承租方应在免租扶持期结束后在收到出租方开具下月租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租金。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满,在承租方缴清所发生的租金和费用,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二、竞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经承租方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至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5、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若承租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如出租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公告期限: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方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人:吴先生、许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315362、87276322、8780932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高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附件下载

/uploadfiles/file/2019-08/07/7791650808510892221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