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5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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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一层101、102单元、二层201-B单元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2-12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一层101、102单元、二层201-B单元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序号 |
租赁标的 |
面积(㎡) |
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港航大厦一层101、102单元 |
约582.67 |
173635.66 |
60 |
2 |
港航大厦二层201-B单元 |
约417.33 |
54252.9 |
2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土地房屋权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3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租赁用途: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存在以下情形的竞租人不得参加此次竞租:
(1)存在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有重大诉讼或纠纷、恶意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的;
(2)曾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建立租赁关系期间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法人;
(3)曾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建立租赁关系期间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自然人;
(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5)列入被执行人员失信名单;
(6)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经评估列入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到期退租应恢复原状,具体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如承租方确需提前退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于租赁合同解除日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3倍作为赔偿后方可解除。
2、若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经出租方同意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每月以30天计算)。
3、承租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或出租方代为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通讯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拖欠部分的日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因承租方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足。如承租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则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物,且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4年11月14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