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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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金井湾市民广场下沉式商铺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1-2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平潭金井湾市民广场下沉式商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政务大楼正对面的市民广场内侧的地下商铺。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1802㎡,计租面积1802㎡。
以上租赁标的的面积仅作为参考,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实际面积与本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1.2.租赁期限:8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本项目最终签订的《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下沉式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准。
1.3.挂牌价格:11元/㎡/月。
1.4.租赁用途:店面、办公、仓库等合法经营项目,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除外,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等扰民行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1.5.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平米月租金单价为竞价成交价,第四年(含第四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1.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费后使用、每年支付一次的原则,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含)5个工作日内按年支付,以后的租金应在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开始5日内交清当年度租金。
1.7.履约保证金(押金):履约保证金为按竞价成交价格计算的租赁标的三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具体缴交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
1.8.市场培育期:4年免租培育期,逐年分期减免。
市场培育期:免4年,共计48个月,分8年执行,第一年免租9个月(即租赁年度第二、三、四租赁季度免租),第二、三年每年免租6个月(即租赁年度第三、四租赁季度免租),第四至第六年每年免租4个月(即每个租赁年度第三租赁季度最后一个月及第四租赁季度免租),第七年免租6个月(即租赁年度第三、四租赁季度免租),第八年免租9个月(即租赁年度第二、三、四租赁季度免租)。市场培育期内,只免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10.风险提示:
1.10.1.如遇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拆除、使用或回收,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提前60天及以上时间向承租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且应无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退租事宜,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政府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拆除、使用或回收时,租赁标的及土地对应及产生的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经营方补偿款(含装修、添附、搬迁费用等,如有)的归属权属于承租方,具体以有权部门认定为准。
1.10.2.竞租人(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应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竞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实际了解租赁标的前状况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安全隐患,已完全知悉并实际了解本租赁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可能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现状承租本租赁标的,并不以本租赁标的上述瑕疵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组织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组织方承担任何责任。
1.10.3.租赁标的出租过程中出租方、组织方、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租赁标的情况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未结执行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及移交,承租方办理报名登记前应到租赁标的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竞租人(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租人(承租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3.2.装修:租赁期间租赁区域的装修设计、施工、水电铺设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负责保养、维修。
3.3.水电费(商业水电标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4.承租方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如有违规操作、存在安全隐患、卫生等问题,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3.5.如涉及承租方违约未按时缴交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不做任何补偿。
3.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不善等非出租方的原因而申请退租的,需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已交租金不予返还;出租方亦不对承租方的前期投入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3.7.租赁期满退租时承租方交清所有应缴租金及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且返还租赁标的,并经出租方验收租赁标的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退回履约保证金(押金),不计利息。
3.8.租赁标的返还:承租方添加的附属设施,若属动产可以搬离的归承租方所有并由承租方自行搬离,若为附属于租赁标的无法搬离或固定装修的,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
3.9.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组织方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8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组织方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组织方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组织方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六、公告期限: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3日。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4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6160106、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
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